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无房提取公积金的规定
根据《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为了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现就无房提取公积金的相关问题作出如下解答:
一、无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 申请人在无锡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住房补贴或者住房贷款优惠。
2. 申请人在无锡市范围内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3. 申请人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无锡市范围内缴纳住房公积金。
4. 申请人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已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无锡市范围内工作。
二、无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和次数
1. 无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为申请人个人账户内累计的住房公积金总额。
2. 无房提取公积金的次数为一次。申请人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只能申请一次无房提取公积金。
三、无房提取公积金的程序
1. 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向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的无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
4. 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在收到审批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无房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申请无房提取公积金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申请人在申请无房提取公积金后,如需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重新计算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间。
3. 申请人在申请无房提取公积金后,如在无锡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应当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将本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原缴存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购房贷款。
4. 申请人在申请无房提取公积金后,如在无锡市范围内租房,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将本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额退还至原缴存账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租房补贴。
总之,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无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支持,旨在帮助解决职工在无房期间的生活困难。申请人在申请无房提取公积金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提取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